律师团队返回首页首页 > 律师团队 > 详情

刘志洪律师

浏览次数:

男,汉族,湖南邵阳人,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,北方工业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,硕士研究生导师。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,北京市教育法学会理事,北京市科技法学会理事,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,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,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,石景山区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顾问,某大型高科技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。
近年来,刘志洪律师在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、《刑法论丛》、《法学杂志》等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;主编或合著《贪污贿赂罪司法认定实务》、《刑法总论》、《刑法分则实务研究》、《<刑法修正案(八)>的理解与适用》、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死刑适用中的贯彻研究》、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解读》、《暴力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研究》、《贪污贿赂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》、《中小企业经济犯罪原因、认定及其对策 》、《纪检监察手册》等著作十余部;主持或参与《经济犯罪疑难问题研究》、《职务犯罪辩护疑难问题对策研究》、《公司企业经营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研究》、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研究》、《正当程序与死刑控制》、《司法独立与民主可问责性研究》等多项科研项目。
刘志洪律师从业近二十年,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刑事案件。办案过程中,刘律师注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在业内有较高声誉。
【取保候审典型案例】
湖南黎某诈骗案(采纳辩护意见取保后撤销案件)
北京潘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(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)
【不起诉典型案例】
北京廖某某票据诈骗案(采纳辩护意见做绝对不起诉)
北京曾某诈骗案(采纳辩护意见做存疑不起诉)
【罪轻典型案例】
吉林楚某某贪污、受贿案(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减少贪污指控)
吉林赵某某受贿案(采纳辩护意见在检察院量刑建议以下判处刑罚)
河北杨某某诈骗案(发回重审采纳辩护意见减刑两年)

版权所有: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1810室
技术支持:弘扬共创  
18813130328 微信号:188131303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