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保候审程序: 1、初次会见后,了解其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,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。
2、呈报批捕阶段,提出《不予呈报批捕逮捕辩护意见》,提出案件的争议焦点,说服办案机关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。
3、审查逮捕阶段,出具《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》,引导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。
4、逮捕羁押阶段,提出无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,适时出具《捕后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意见书》,取保候审完成。 取保候审法律依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