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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获轻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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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,担任王某某辩护人。
本案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,被安徽省颍上县检察院起诉到颍上县法院,本人担任王某某辩护人,最终王某某被颍上县法院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案号:(2016)皖1226刑初84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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